1、消防評估的種類、適用的時機和范圍、作用和法律依據
適用的時機 | 適用范圍 | 作用 | 法律依據 |
火災高危單位每年不少于1次 |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,火災高危單位 | 及時發現消防存在的問題,制定、采取有效措施,消除火險隱患,降低火災風險和危害 | 《浙江省消防條例》2016版,第十三條 |
2、消防評估的流程
階段 | 評估機構工作 | 被評估單位工作 |
項目信息收集、洽談 | 收集項目信息,確定消防評估范圍、初步踏勘現場,收集評估要求,初步報價,初步提出重大的整改意見 | 提供項目信息,共同確定評估范圍、配合現場踏勘,提出評估要求,價格洽談,對提出的初步整改意見能否整改進行確認 |
合同風險分析、評審及簽訂 | 組織相關人員對承擔該項目機構存在的風險進行評審,草擬合同,與企業進行磋商并趨于一致,與企業簽訂合同 | 對評估機構做出選擇,對合同草案進行評審,與評估機構進行磋商,簽訂服務合同,支付預付款 |
組成項目組,前期策劃 | 評價部下達工作任務單,明確項目組人員,組長進行項目策劃 | 對評估進一步明確要求 |
項目組實施評估 | 進行現狀調研,包括對建筑防火(總平面布置,安全疏散及避難,電氣防火,滅火救援等);消防設施及器材(防火門、窗、防火卷簾);消防安全管理等的現場踏勘和調研,并進行定性定量火災風險評估。 | 及時充分地提供評估所需的真實資料,配合評估人員進行現場調查,相關部門和人員提供和介紹相關內容 |
整改意見提出及整改 | 對不可接受的風險提出整改意見 | 組織人力、物力、財力對不可接受的風險采取措施,進行整改 |
編制評估報告 | 按相應評估導則要求編制評估報告,提出評估結論和最終整改意見 | 必要時補充相關資料 |
評估報告審核 | 評估報告三級審核 | 必要時配合審核人員進入現場進行實地核查 |
評估報告修改、定稿 | 按各級審核要求修改報告 | 必要時補充相關資料 |
報告批準、裝訂、發送 | 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報告正式裝訂、出版、發送 | 支付余款,接收評估報告、審核評估報告、填寫顧客信息反饋單。 |